某知名机构因上调POS机费率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…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11-21 01:30:01 次浏览
近日,青岛一家知名电销公司“青岛三道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”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并要求整改相关服务。原因竟然是宣传了快闪刷“费率5年内只降不涨”。违法事实:当事人在2021年7月开展业务时,印制的宣传页上标有“费率5年内只降不涨”的内容,实际上在2022年1月24日快闪刷电签POS机刷贷记卡费率上调且当事人没有通知客户费率上调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第
近日,青岛一家知名电销公司“青岛三道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”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并要求整改相关服务。
原因竟然是宣传了快闪刷“费率5年内只降不涨”。
当事人在2021年7月开展业务时,印制的宣传页上标有
“费率5年内只降不涨”的内容,实际上在2022年1月24日快闪刷电签POS机刷贷记卡费率上调且当事人没有通知客户费率上调。
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,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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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告法》(1994年10月通过,2018年10月修正)第三条:“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”;
第四条: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”
第五十五条:“违反本法规定,发布虚假广告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。
……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,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、吊销营业执照、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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